刘芬,女,汉族,1963年4月出生,山东即墨人,银川书画院专职画家,国家二级美术师。中国美协会员、宁夏美协理事、银川市美协副主席、宁夏七届美协国画艺委会副秘书长、宁夏工笔画学会副会长。北方民族大学客座教授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客座教授。1993年作品《余韵》入选第二届全国教师优秀美术作品汇展,荣获优秀奖;1994年作品《胡杨•胡杨》入选第八届全国美展,宁夏美术馆收藏;1996年,作品《暖冬》获纪念红军胜利60周年书画展二等奖;2002年作品《窗外》荣获第七届体育美展铜奖,展览组委会收藏;2005年作品《轻寒》获第六届中国体育运动会美术作品展铜奖,国家奥组委收藏,并获自治区第八届文学艺术评奖一等奖;宁夏文联“德艺双馨”艺术家称号及第四届“贺兰山文艺奖”成就奖;2007年由天津杨柳青画社出版发行《中国画技法丛书—刘芬工笔人物画法》;2019年,作品《明月前身》获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宁夏展区提名三等奖;2019年,作品《送春联下乡》荣获壮美70年美丽新宁夏——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民间工艺作品展国画类三等奖;2020年作品《好时光》荣获第六届“迎新春”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绘画类一等奖;2021年的作品《e时代》入选第七届全国画院优秀作品展,宁夏美术馆收藏等。作品多次参加国展及省内外画展并获奖,同时获奖作品被国家级、省级美术馆等相关机构收藏。出版发表作品百余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