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林森,男,汉族,宁夏贺兰县人,毕业于宁夏银川师范专科学校(后合并为宁大艺术系)艺术系美术专业(大专),现为贺兰县司法局干部。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会员、银川市美术家协会会员。本人曾从事职业高中教育工作、贺兰县文联工作、贺兰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多年,积极组织开展美术教育、美术人才培养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美术教育活动。绘画作品曾多次参加市县展览,版画作品《童趣》在银川地区群众文化摄影展中获佳作奖。撰写的《贺兰县职业中学美术教育浅谈》一文,在宁夏首届美术教育研究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。2007年国画作品《山水写生》在“全县庆祝建党85周年暨建设最适宜居住、最适宜创业城市绘画书法作品展”中荣获二等奖。2001年美术作品《风景画》在“贺兰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”上获优秀奖。2012年被评为全区文化系统先进个人、2013年被评为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先进个人。